跳至主要內容

權利恢復程序

權利恢復程序

  • 如果個人已被定罪且不再被監禁,則有資格向總督申請恢復其權利。
  • 鼓勵希望恢復公民權利的個人透過網站與聯邦秘書聯絡。
  • SOC 與其他各種國家機構合作,以考慮誰可能有資格恢復他們的權利。

  • 所有申請恢復權利的個人都將被 SOC 徹底審查,包括向各州機構檢查他們的記錄,以確保該個人符合州長恢復權利的標準。
  • 在總督的批准後,SOC 將向個人發出個性化的恢復命令。